代表人民利益与“新的社会阶层”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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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正确的认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 化现象,关注阶层分化而涉及的全体社会成员利益格局的调整,关注由此而带来的广大 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生活习惯、行为规范和人生观的变动。在这深刻的社会变化中, 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角度来研究“代表人民利益”与“新的社会 阶层”的关系,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新课题。 一、“新的社会阶层”属于人民的范畴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首先是农村、继而是城市,社 会阶层发生激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 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 本文至少是本站的收费期限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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