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3年对职称政策进行了4个调整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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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关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发证与外语、计算机要求问题。现在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样,引起了一些社会反映。今后凡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按国家规定应及时将资格证书发给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和外语的要求放到聘任时落实,通过聘任备案和聘任考核审验登记的方式加以监管。
二是关于在大普学历申报高级职称问题。大普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自从我省实行大专20年,以及后来采取大专20年按破格条件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的过渡办法停止执行以后,这个问题反映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从今年开始,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学历按本科毕业对待,正常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是关于转评转报职称问题。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同级职称转评时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转报职称,即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按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转报,考虑有些特殊情况,即使要转报,必须具备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和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后再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时限的要求后才能转报,转报时必须按高一职务的要求具备计算机和外语的条件。
四关于女同志的外语要求问题。考虑女同志的离退休政策同家未作调整的实际情况,目前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女同志调整为51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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