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探讨 |
| 作者:李海山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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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海山,甘肃省商业综合贸易公司 山东烟台人,经济师,从事经济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目前,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已取得很大进展,但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本文以甘肃省商业系统企业改革现状为依据,重点分析了当前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商业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建设性意见。 【英文摘要】It is an objective requirement that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be furthered in order to establish a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in China. While great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the reform of state —ownedmerchandising enterprises,new cases and new problems keeparisin. Therefore, an analysis is made in this paper, inconnection with the reform of state —owned merchandisingenterprises in Gansu province, of the common difficulties inthe present reform of state—owned merchandising enterprises,and specific strategies and proposals are put forward tofurther reform of state—owned merchandising enterprises. 【关 键 词】深化/改革/探讨 further/reform/probe 【 正 文 】 我省国有商业企业的改革经过20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在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已经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多种形式改制,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产权重组以及进一步放开搞活小型企业的关键阶段。改革在不断深化,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下一步如何确定改革的重点和目标,推进改革要采取哪些政策和有效措施,都需要认真研究和加以明确。本文就当前深化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一些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现状 近几年,全省国有商业系统按照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目标,认真实施“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的方针,加大力度,加快步伐,进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抽资租赁经营(即国有民营)、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组建集团、发展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取得了较快进展和一定成效。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国有商业系统各种形式的改制企业3 200多户, 改制面达到90%以上,其中组建股份有限公司30多户(上市公司2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25户,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50多户,实行抽资租赁经营企业(门店、柜组)2 600多个,组建大型企业集团13个, 兼并、破产企业30余户,连锁企业40多家、连锁门店、超市达450多个。 通过改革,初步取得了创新制度,转换机制,促进经营,提高效益的成效。许多改制企业销售扩大,效益提高,职工收入增加,分流下岗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从前一段企业改革情况看,主要表现出以下6 个特点:一是通过股份制改造和推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由单一的国家所有变为国家、企业法人和职工共同投资,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既盘活了存量资产,又吸纳了增量资产,扩充了企业实力。二是做到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通过严格、细致的清盘和资产评估审定,客观如实地对国有资产总额进行确认,并明确其投资主体,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三是建立起了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制企业都依照《公司法》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在企业内建立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形成了精干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企业高效、规范的运作。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了监督约束机制。四是企业普遍注重转换经营机制,不断配套完善内部各项改革。改制企业把着眼点放在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决策、用人分配、财务核算、业务经营、企业管理以及党建工作机制上,使企业以全新的企业制度从事各项经营活动。五是在深化改革中做到改制与改组结合,既抓好企业资本组织形式的改革,又不断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实施资本运营,优化重组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六是对小型企业在较大范围内推行抽资租赁经营,实行分期抽回占用的商品资金、工商单独注册、独立纳税、风险抵押等办法,真正实现了放开搞活,由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而使一大批小企业出现了转机,由亏变盈。 实践表明,全省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并有了一定突破,使企业改革相对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有所改变,商业企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目标进行重新构造,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开始走向市场、贴近市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接轨,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当前国有商业企业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有商业企业改革通过前一段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效,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受宏观体制转换的影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由于各种深层次矛盾,企业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使企业改革难以顺利推进,有的甚至因改不下去而“搁浅”,对此要给予足够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当前突出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不能放手推进改革。近年来,多数企业在深化改革上认识明确,措施得力,并有成效,但仍有相当一些企业由于还存在各种错误认识,改制处于停滞状态。在如何对待改革改制上,一方面存有“一改就灵,一股就灵”的倾向,把改制简单化;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消极地看待改制,认为改制是换换牌子,赶赶形势,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或者认为国有企业要活起来,还要靠国家政策扶持。这些认识实际上是计划经济观念僵化不变的表现,他们看不到改革对解放生产力的积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深化企业改革,创新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再者,还有一种思想方法上的偏向,就是搞“一刀切”或者“刮风”,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脱离实际,不讲实效。这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对企业改革产生着不利影响,使改革不能健康、顺利地进行。 2.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由于原企业债权债务、民事责任不清,离退休人员因未入股而增加新组建公司负担等原因,一般都难以做到整体改制。企业改制时往往要求切割一小块资产,相应地保留老公司、老牌子,这使企业改制不能整体一次到位,留下了尾巴,也不够规范。其结果是当出现债务纠纷时,新设立公司推给老公司,老公司因只有用于保留牌子的少量注册资金,而无清偿能力,使债务落空。 3.困难企业特别是一些资不抵债的特困企业经营工作瘫痪,改制无法进行。由于这些企业高额负债,存量资产所剩无几,本应实施兼并、破产,但因兼并无人问津,实行破产,国家政策又不允许,这样,部分企业只能实行剥离重组,即保留母体(原企业)负债,重组子体(新设立公司)存活,但重组子体公司在操作上十分艰难:一是重组公司实际是逃废银行债务,不符合政策规定;二是吸收企业法人、职工入股很难,特别是职工入股存有心态因素和承受能力的问题;三是仅有的一些存量资产寥寥无几,无济于事。鉴此,这些特困企业长期陷入困境,进退两难而无良策。 4.对中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缺乏配套规范的政策,使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到目前,国家对股份合作制改革还未出台一个统一、规范和便于操作的政策法规,对买断工龄、买断产权等也无明确的政策规定,因而各地各企业在中小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等改革形式时做法各异,有的搞“五个整体,一步改制”,有的搞“五整体,三转变”等等。由于国家无统一规定,往往形成经验做法代替政策的情况。使商业部门和企业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有的走了弯路,有的由于实施操作方面的问题带来不良后果。 5.已有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在商业企业中很难落实。近几年,国家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改制工作中制定出台了一些诸如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分红按一定比例留给企业的政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部分返还企业的政策,银行债权改股权的政策,还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政策,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并未完全落实到位。 6.商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制约因素较多,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商业企业通过资本运营,进行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是深化改革、进行企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性措施。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至今尚无大的突破。这主要在于:一是多数商业企业负债多、人员多、历史包袱重,很难实施兼并、破产、产权出售等;二是在政策上有一定的限制。对兼并,政策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还贷指标、期限;对破产,明确规定商贸流通企业不在其列;三是相当一些从事商品经营的企业除了占用的一部分流动资金外,基本没有什么营业设施、场地等固定资产。这使资本运营、重组资产很难进行。 上述这些问题,有些是企业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有些是在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则是政策缺乏配套措施或不够明确造成的。对此,要引起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快速、顺利地推进改革。 三、进一步深化商业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国有商业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搞好搞活国有商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业企业,对于流通产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繁荣稳定消费品市场,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国有商业企业要继续按照国家确定的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方向,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股份制改造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以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为突破口,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加快进度,把改革继续引向深入,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使绝大多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1.坚持实行各种形式的改革。要根据商业企业行业较多、特点不同、情况复杂的实际,因企制宜地提出不同的改革形式,适合采取什么形式就采取什么形式,不搞“一刀切”,更不能“刮风”。一般来说,大中型商业企业适宜采取的改革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除少数企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外,绝大多数应改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些规模较小、基础薄弱的小型企业和部分中型企业适宜的形式是股份合作制,通过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的有机结合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还有相当一些商业零售和部分批发企业,这几年实行了抽资租赁经营,对这些企业(门店、柜组)可以继续实行这一形式,也可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引导他们逐步过渡为股份合作制,此外,各个企业还可探索诸如租赁、内部承包等其它各种切合实际的改革形式。 2.要把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转换经营机制上。企业改制不仅仅是资本组织形式的变更,关键还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与企业制度、宏观体制相吻合相适应的内部运行机制,这就要求在企业内部应当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领导决策机制、财务核算及分配机制、人事管理机制、经营工作机制等新型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改制真正全面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的。 3.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制定出台推进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譬如,对一些负债沉重、经营困难的企业,目前处于进退维谷、积重难返的困境,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利于其改革脱困的政策和办法,不能听凭其自生自灭;再如,由于相当一部分商业企业是小型企业,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合作制,但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政策规定,执行中很难掌握,以致目前各个地方实际操作迥异,搞得比较混乱。对这些关乎改革的政策问题,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以利改革健康、规范地进行。 4.重视和加强商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调整企业结构,就是利用市场机制,改变国有资产使用中不合理的部分,促进资产由效益差的企业流向效益好的企业,终止破产劣势企业,发展壮大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流动和重组,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因而是当前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一项根本措施。各商业企业要改变只盯着改制不研究改组的状况,要从企业结构调整的根子上寻求出路。特别是那些资产占用量大而利用率低的商办食品工业企业和食品企业(肉联厂、冷库等),要下决心搞好结构调整。为了使结构调整打开局面,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继续给予政策扶持,特别是在兼并、破产问题上,不能进行限制;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拓宽思路和眼界,从实际出发,选择多条途径,诸如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组建集团、房地产开发、开办市场、出租厂房场地、联营联台、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进行结构调整。当前在有关政策尚不配套完善的情况下,对一些严重资不抵债的商业企业,可依据《破产法》(试行)申报破产,但在实行中必须妥善安置好职工,在这个前提下办理破产。 5.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积极推进商业企业改革。商业企业改革涉及的方面很多,实施也比较复杂。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应予必要的关注和指导帮助,帮助企业提高思想认识,排除各种疑虑和错误认识,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要区别不同企业,一户一策、因企施策地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商业企业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并组织落实。只要上下紧密配合,大家共同参与,就能把商业企业改革深入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李江,颜波.中国经济问题报告[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2]魏杰.中国企业大趋势[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3]国有企业改革笔谈(众)[J].探索,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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