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在谈到编制课程时指出,应该“给予那些和基础课有关的、普遍的和强有力的观念和态度以中心地位”。这里所说的“普通的和强有力的观念和态度”,即是学科的“基本结构”、“一般观念”。因此,职前的教育类课程只需让未来教师掌握教育学科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把握其科学思想、方法,具备教育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通过初涉教育活动将教育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与学科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结合起来运用于教育实践。由于教师的基本素质是一个“整合性”的结构,它因其“专门的”素质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结合从而发挥特有的整体功能。因此,对于教师教育教学任务而言,重要的是未来教师应具有哪些素质要素、他们是否形成了“双专业”所要求的“基本结构”。只有形成这些“基本结构”,他们才能为“通向适当的训练迁移大道”及终生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3.课程实施。为了使开设的课程有利于未来教师基本素质的形成,必须构建适切的课程实施机制:
第一,课程整合机制。教师的素质结构是一个整体的、有机的结构,在“合成制”模式中,如果没有适切的课程整合机制,很容易造成“学术性”与“师范性”两方面素质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因此,在课程实施时,应打破课程界限,建立起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课程之间的整合不仅意味着教育专业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和相互渗透,也意味着两个专业内部的各课程之间的整合。例如,应加强教育理论课程、教育实践课程和教育科研课程三者之间的整合,从而为教师的理论、实践、科研之“三位一体”的整体素质形成创造条件,因为教师自主地专业发展,不仅需要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素质,同时也要具备反思与创新、行动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加强课程整合不仅要求对教师基本素质有着深刻的认识,也能洞察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二,灵活的选修制和学分制。由于未来教师应具有两个专业方面的素质,所以每一专业的设置应有相应领域的课程组合,各领域的课程组合则是形成教师整体素质所必需的。同时各领域都有相应的核心课程作为他们的必修课程,还应有相应的限定选修课程和非限定选修课程。学校决策者可针对未来教师将来从事的不同学校层次类型的教育教学工作,在限定选修课程中体现出差别。未来教师也可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修习各领域的非限定选修课程。此外,学校决策者还应根据未来教师在校修习时间长短不同、将来从事不同学校层次类型的教育教学工作的不同,分别作出不同的学分要求。
第三,教学与实践结合的机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挑战,所以在教学方法上,应该改变过去单纯注重知识传授的教学方法,代之以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培养未来教师的自主探求和主动反思等方面的习惯和能力。在教学中,应开展微格教学、课堂观摩等教学活动去丰富未来教师的情感体验。
为使未来教师在校期间学到的教育理论知识能初步的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获得真实教育教学环境的初步体验,学校应该与当地的中小学建立起紧密的联系,把从事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校教师作为培养教师的重要力量。例如可以在中小学建立教师培养基地、和中小学结成伙伴关系等。
4.质量保障和评价机制。为了保证教师素质的培养质量,应该建立一套从学校外部到学校内部的质量保障和评价机制。
首先,从学校外部来看,随着教师教育的日益开放,教师教育机构的类型出现了多样化的局面。因此,最为主要的问题是如何确保这些机构能够培养质量合格的教师。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制度的建设,应在借鉴发达国家教师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完善。这包括建立和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教育机构认证制度、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以及教师教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等。
其次,从学校内部来看,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与评价机制。课程考核与评价应以课程目标是否实现为衡量基准。教师的素质要求不仅包括知识,也包括能力和价值观等,为此,应坚持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行为评价及课堂观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此外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终身过程,还应提倡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5.政策配套措施。由于未来教师基本素质来自两个专业方面的要求,因此他们在校期间要付出的努力和精力比修习一个专业的学习者更多。另外,随着教师专业化标准的提高,世界教师教育普遍有延长培养年限的趋势。如美国的《霍姆斯报告》提出,教师教育年限应由4年延长为5年;《卡耐基报告》也指出:干脆取消教育专业的学士学位,把教师教育延长到6年。在我国,随着教师教育的高学历化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日益普及,是否也需要适度延长教师培养年限以提高教师质量?
近年来,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有上升的趋势,但教师专业化仍然是一个需要继续努力的过程。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提高未来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应该制定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措施,使四年本科学制内的和延长了学制的教师专业的学生能享受到一些相对不同的待遇。这些不同的待遇应该体现在职前和职后,例如在职前,可以通过学位授予上的变通、经济上的补助、提高上岗工资等级、实行进修券制度等作为提高教师素质培养质量的配套措施。
三、结语
教师培养模式直接指向教师素质的养成问题,它是连接教师教育理论和教师教育实践的中介。从理论上看,教师专业化理论、教师教育开放化理论等都能为我们认识并解决教师素质培养问题提供理论基础;从实践上看,国内外教师培养的实践为我们建构教师培养模式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教训。
我们认为,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对教师素质要求的不同,在混合制的教师培养模式中,可以采取如下组合:“3+1”、“3+2”、“3+3”、“4+1”、“4+2”、“4+1+2”。同时,在构建各种培养模式时,应全面认识前述各变量对结果(或目标)——教师素质养成——的影响。实际上,各种培养模式上的不同即体现在对各个变量处理的差别上。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