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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培养模式的建构不仅取决于人们对其所要解决的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更取决于对影响这一问题的变量的分析和认识。本文认为,教师培养模式的构建要充分考虑教师基本素质培养问题,尤其要对影响教师基本素质养成的培养途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机制、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政策配套措施等可控性核心变量进行分析。
关键词:教师培养模式;目标;变量
教师的培养不仅取决于未来教师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意向和努力,也取决于教师自身能否获得更有助于其学习和发展的条件。教师培养模式的构建,旨在从外部提供这种有利条件,以增强教师培养的效能和质量。本文拟在理解教师培养模式内涵的基础上,对影响教师培养的可控性核心变量进行分析,试为教师培养模式的构建和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一、教师培养模式的内涵
教师培养相对于培训而言,它指向职前。由于教师的发展是一个终身过程,因此我们不能期望教师教育能在几年的时间内将未来教师塑造成一个个成熟的专家型教师。适当的期望是通过这一教育过程,使他们能养成合格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毕业后就能初步胜任学校的实际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又能帮助其奠定终身、自主发展的坚实基础。
然而,不同时期人们的教师观不尽相同,对教师素质也有着不同期望。本文的“教师培养”特指通过教育,使志愿成为教师的受教育者达到“中小学教师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应具备的身心和行为品质的基本条件”。在“教师基本素质与我国教师培养基本模式研究报告”中,我们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以及个体需求等方面对教师基本素质进行了全面考察,并在认识教师素质的基础上,抽象出五个基本范畴,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的知识、教师的能力、教师的个性品质或人格特质。同时认为,各范畴的基本内涵分别相对独立,各有一个多层面的结构;而不同的素质范畴之间则有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的结构体系。教师的“整合型”素质结构体现着教师职业所需的“学术性”与“师范性”两方面的基本要求及内在联系。
教师培养模式构建的关键是确认并分析那些影响教师素质养成的重要变量,从而寻求问题解决的核心所在。由于这里仅仅强调为未来教师提供有利于其基本素质养成的外部条件,因此主要分析那些能够由人为因素决定的变量。特别是那些能够通过教育决策者的主观作用改变或调整的变量,即“可控性变量”。从教师的培养过程来看,影响教师基本素质养成的可控性核心变量主要包括:培养途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机制、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政策配套措施等。
二、教师培养模式中的可控性核心变量分析
1.培养途径。由于教师基本素质既包括学术性方面也包括师范性方面,因此,在教师教育的实践中通常采取“混合制”和“合成制”两种培养途径。
先看“混合制”。在同一机构中同时进行双专业的培养,有利于教育专业和学科专业的结合,而且教育实习、见习可在整个学习期间穿插、连续安排,因而便于使未来教师的基本素质形成有机的、整合的结构;但也势必出现相互挤占学时,压缩课程课时和课程开设门数的局面,最终影响教师两个专业的素质达成的程度。
再看“合成制”。一般来说,学生在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受到的教育专业训练和薰陶不如师范院校。另外,“合成制”的分段培养方式,还必须面对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两方面的素质如何整合的矛盾。但是,按照“合成制”培养教师,能使未来教师具备广博的普通文化素养和扎实的学科专业修养,从而具有更好的专业发展后劲。
我们强调培养教师的基本素质,但这一“基本”不应从“低素质”去理解,而应从合格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以及为其终身专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去理解。而且,这一“基本”概念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对教师基本素质的要求提高而变化。因此,从“必备”和“后劲”出发,我们更倾向于采取“合成制”的途径培养教师。另一方面,从当前国际教师教育情况看来,“合成制”的培养途径是世界教师教育的主要趋势。例如美国的“大学+师范”模式、英国的“3+l”模式等都属于“合成制”模式。
在我国,随着教师专业化的理念逐渐为人们接受,教师教育日益走向开放,“开放”不仅意味着非师范院校参与到教师的培养中来,也意味着高校内部及高校之间的学科专业之间的开放,如师范院校的优势教育专业向非师范院校中想成为教师的学生开放,非师范院校的优势文理专业向师范院校的学生开放等。当前,我国的“合成制”培养途径比较典型的有:宁波大学、扬州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的“3+l”模式、北京师范大学的“4+2”模式等。
“合成制”中重要的是学科专业教育与教育专业教育两者如何分段,对教师基本素质中“学术性”与“师范性”两方面如何权衡,强调师范性方面的素质,则相应地应设置较长时间的教育专业培养期,反之亦然。另外,分段还应取决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类型对教师素质的不同要求。一般而言,对高中教师学术性方面的要求显然应该高于初中教师,因此在分段上,应考虑高中教师比初中教师有更长的学科专业培养期。
2.课程设置。培养途径的选择,可从宏观上确定如何处理未来教师素质要求方面的“学术性”与“师范性”的矛盾,其中关键在于为他们提供什么样的课程以及这些课程如何安排。
在“合成制”培养模式中,“学术性”方面的素质一般由相应的各文理学科专业实施培养,因此这里主要探讨养成未来教师的教育专业素质的教育类课程的设置问题。
无论设置什么样的课程,都取决于人们对于课程价值取向的认识。一般而言,课程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仅要求课程设置“合目的性”,也要求它“合规律性”。
“合目的性”指内容和体系应有利于教师的教育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的形成。根据我们的研究,教师在教育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与其作为教师而必须具备的整体基本素质一样,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考虑应该为未来教师提供以下领域的课程组合:教育教学理论领域;教育教学技能领域;教育教学管理领域;教育教学实践领域;教育教学科研领域。
“合规律性”指它应符合未来教师作为学习者的学习规律以及未来教师的专业成长的规律。首先,从其学习规律来看,学习者的“学习过程的总趋势是一个渐进一突变过程,即先渐进后突变”。学习者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其“心理结构建构的成效既受制于教师、学习内容及其媒体,也受制于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对学生的作用只是众多的、有限的作用中的部分作用,这一作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量变的速度或学习的进程,但决定学生认识飞跃的因素却是学生的主体作用、能动作用或自组织作用”。因此,不仅那些既定的、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教育类课程的内容,那些“有争议性的”理论和实践也可以适当地进入学习者的教材或教授的讲义。同时,应为学习者提供足够多的自主探究、实践的机会与活动,从而不仅有利于学习者知识与能力的转化、也有利于发展他们的反思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以及丰富的情感体验。其次,从未来教师的专业成长规律来看,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一个终身过程,教师的教育观念、价值取向以及教育教学的知识与技能等都需要在其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的终身化思想和教师教育的“一体化”理念要求教师职前、入职和在职教育的培训内容相互衔接又各有分工,在保证统一性的同时具有针对性。因此,作为职前教育课程,我们强调它有利于形成未来教师的“基本素质”。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