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推行“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实施意见 |
| 作者:zwanman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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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推行“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即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指导基层组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督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以下简称“三个依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和党纪条规为依据,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三个依法”重点,加大综合办理信访问题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内容 ——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就是指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教育、引导信访者依照《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程序和方式,检举控告有关党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指导基层组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就是指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及时地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严禁相互推诿、扯皮。 ——督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就是指各级党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杜绝违法和越权行为,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具体要求 1、群众依法信访 加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企业文化、群众文化等宣传阵地,就有关依法信访的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把法制宣传与接待来访和信访反馈结合起来,对违反程序和规定来信来访的,要指明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式。 规范行为。在确保信访者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要教育信访者履行好义务。对无理纠缠、扰乱信访秩序的,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故意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并借机闹事人员,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畅通渠道。要坚持市县镇三级党政领导联动接访日制度,实行挂牌接待。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信访首问制”、“信访责任区”、承诺办理以及村级信访接待岗等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维护权益。落实“双向保护”制度,既要及时向署实名信访者答复反馈处理意见,又要认真做好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于检举、控告有功人员,要按照省纪委、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2、基层组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认真受理。按照《监察法》、《控申条例》、《举报办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受理群众信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依法处理。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查办和管理工作。对符合直查快办的信访,要及时开展直查快办;对举报失实的信访,要在一定场合和范围内为被举报人公开澄清;对工作中存在错误但不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批评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改正;对有轻微违纪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或建议组织部门予以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及时转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协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定期沟通情况;遇到重大、疑难、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督促协调解决。同时,要指导基层组织妥善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强化督查。对转交基层组织办理的信访,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若发现应受理而不受理,应解决而不解决,应答复而不答复或方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酿成后果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责任追究。 3、党员干部依法行政 学习教育。各级党政组织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并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 办事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凡事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完善机制。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管理。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行政造成一定后果或社会影响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三个依法”办理信访,是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一项探索和创新举措。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带头做到“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并对此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市和辖市、区直、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为实行“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三个依法”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在“三个依法”中起表率作用。 2、健全组织。各地要按照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依法治市的要求,成立党委、政府、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总结提高等工作。市和辖市、区直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或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3、制定细则。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要把“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逐项分解,狠抓落实。要研究探索、总结实行“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确保“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4、严格考核。要把“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重复、越级信访较多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扎实有效地推进“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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