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项目的环境评估和移民问题 |
| 作者:郑海军 文章来源:杭州市青山水库管理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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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电建设项目不但工程条件复杂,对建筑物稳定性要求高,防渗、消能技术复杂,而且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巨大。过去较长时期,我国对水电项目的建设忽略了环境和社会的评估,从而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如鱼类资源减少,生物多样化减少,水体水质变差,另外还造成了有关移民的许多问题。本文就针对这个问题,介绍了在水电项目建设的同时,如何进行环境评估和移民问题的解决。 1 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EIA)的程序与技术出现在29世纪70年代,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中。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吧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列入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类型,要求在水电项目建设前要进行环境评估。 1.1 基本概念 EIA的目标是事先发现环境影响引发的潜在问题,确保在项目规划和建设中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准确的预测,并将结果提供给建设开发部门,从而有利于项目决策者和设计者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科学决策,避免开发过程中环境的负面影响。 环境评估的程序主要是:(1)在项目设想研究和建议阶段,确定研究范围,进行最初的环境检查;(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评估正式开始;(3)在项目获得批准,进行项目评估和签订贷款阶段,对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并制定环境管理计划;(4)在初步设计和签订合同阶段,在合同和贷款协议中确定环境条款和检测计划;(5)在建设阶段,EIA要执行环境计划和检测结果;(6)在工程运行阶段,进行环境检查、评估和总结。 环境评估实施步骤主要是:(1)识别项目实施后将引发的环境变化;(2)预测变化将达到的程度;(3)评估这些变化的重要性;(4)制定所需要采取的减缓措施;(5)与有关部门和决策者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 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所需要的资源:跨领域的有资格的工作人员;针对检验、预测、评价和调节措施制定的技术标准;关于环境的信息;将环境影响评估融入到工程决策中去的程序。 1.2 评估程序和内容 水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程序为:(1)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评价资格的评估单位,编制环境评价大纲;(2)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保送环境评估大纲;(3)评价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对大纲的审查意见和确定的大纲内容,开展评估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评价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行业主管部门预审。预审后,由评估单位进行修改补充。(6)行业主管部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本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 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步骤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步为准备阶段,对有关法律法规、流域河流开发规划、项目建议书、工程特性等资料进行研究,做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项目评估范围、内容和重点。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非污染生态影响等部分作出的规定,确定各项环境影响评估的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估大纲。第二个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通过野外勘测、模拟实验和建立预测模型等手段,进一步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测定,预测评估工程的环境影响程度,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提出减免就、改善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实施环境检测的建议。第三步为报告书编制阶段。整理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取得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信息,提出评估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第四步为实施阶段。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检测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措施的落实。 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对象是:对下游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对水质的影响,对鱼类的影响,对陆生生物的影响,对下游生态的影响,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对施工区环境的影响。 目前环境保护已经由单纯的观念上升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决策体系和计划程序。只有在水电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经济效益才能带来持续发展。 2 移民问题 随着西部大开发、南水北调、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的全面实施,新世纪水利事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水利的大发展必将带来局部地区人口的大迁移。由于我国人多耕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水库淹没损失和所需投入的补偿资金不断增长,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也在不断加大,目前大部分水电工程已占40%,有的甚至超过70%,移民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主要因素。随着国家保护和节约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进一步实施,移民生产安置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有的甚至会成为局部或区域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在面临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今天,认真分析和总结中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库区移民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我国水库移民如何共享水利水电工程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这一新的安置模式作一探讨。 尽管国家对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库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如1996年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关于设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规定,1986年后投产的水电站(水库)的库区移民人均年扶持标准为250~400元,从发电收入中提取每度电最高不超过5厘钱。但很多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以防洪、灌溉等为主,发电量很少,如果遇上枯水年,后期扶持资金就难以落实;如小浪底水利枢纽的开发目标是以防洪、防凌、减淤为主,兼顾供水、灌溉和发电等功能,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若按设计年平均发电量51亿千瓦时计算,每度电5厘钱的最高标准来提取后期扶持资金,每个移民年人均扶持也只有100多元。实际上,小浪底水利枢纽由于主要是考虑到防洪等其他方面的工程效益,5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难以确定,那么,移民的后期扶持资金就无法保证,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受到影响就无法避免。笔者认为:国家所采取的建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措施,一方面,它只能算是一种后期被动的补救措施;另一方面,移民所分享的并不仅仅是发电效益这一块,而应该分享到整个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才是合理的。包括因防洪、灌溉、供水、航运等等而受益的地区和部门的效益;因此,本文就库区移民如何共享水利水电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的理论依据和运作方法作如下探讨。 四、水库移民与水利水电工程效益共享的运作方法1 水库移民与水利水电工程效益共享的原则由于投入是工程效益共享的依据,所有对工程建成及正常运行有积极贡献的投入,按核算后可比的投入量比例,才可以合理地共享工程效益。2 库区移民对工程的投入分析目前,库区移民对工程的投入,除了少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外,主要是受淹没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使用权价值。按工程效益共享原则,参与共享工程效益的投入必须是对工程有积极贡献的,库区移民在工程建设中房屋搬迁损失、青苗损失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损失等,由于已得到合理的补偿,则不能纳入库区移民对工程的投入内容。3 水电工程对库区移民的产出分析所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效益包括如下几部分:(1)防洪效益,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效益应按该项目的上马可减免的洪灾损失和可增加的土地开发利用价值来计算(建议采用具有较好代表性的样本系列法计算多年平均防洪效益)。一般防洪效益的大小,在《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就已确定。如《黄河某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该水库多年平均防洪效益为1 5亿元。某些学者认为,防洪效益属非财务性产出,参与共享没有实际意义,这是否有悖于“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何况我国许多水利水电工程的效益主要是体现在防洪效益上。(2)发电效益,工程以发电而获得的全部收益。(3)灌溉效益,工程以灌溉而获得的全部收益。(4)供水效益,工程以城镇和工业供水而获得的全部收益。(5)航运效益,工程以航运而获得的全部收益。(6)其他效益。如治涝、防凌、养殖、旅游等方面的效益。以上几大方面的工程效益,移民可以按其投入量占工程总投入的比例和份额进行分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4 库区移民共享水电工程工程效益的计算方法假设工程总投资为K工程投资+k移民投资,施工期为T1年,正常运行期(收益期)为T2年年,工程年总效益为B年收益,B年收益包括防洪、发电等上述部分的收益,工程年总运行费为C年运行成本,库区移民投入(国家补偿的部分或全部生产安置费)为k移民,工程正常运行期移民应获得的年收益为B移民收益,则其现金流程图见下页。 根据简化后的现金流程图,库区移民在工程正常运行期应与工程共享的年收益为B移民收益 至于有些工程收益,如工程防洪年效益在受益地区如何收取,在受益程度不同的地区,其标准如何确定,属于共享机制方面研究的问题,将在以后的文章中再作研究,笔者建议库区移民共享工程效益部分的收益,是关系到库区移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最为迫切的,可首先从工程发电财务收益中无条件直接支取。而不是限制一定比例,对于无任何直接财务收益的工程另论。 3结论 水电项目不单单是一个水利应用问题,它还涉及到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近些年来就有不少水电项目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如鱼类资源减少,生物多样化减少,水体水质变差等。同时带来了移民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对新上水电项目要综全评估,切忌一拥而上。在兴建水电项目之前一定要做好环境评估和移民的妥善安置。
参考文献: [1]P.麦卡利 大坝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1 [2]施国庆等 水库移民系统规划理论与应用 河海大学出版社 1996. [3] 苏青,杨建设,王建中等 水库移民前期工作监理问题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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