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
| 作者:华东论文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
|
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建立科学合理的本外币存贷款定价机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范围将逐步覆盖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项目。商业银行根据本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本外币存贷款定价机制。一是由商业银行总行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目标需要,制定并公布本外币的基准利率水平;二是总行确定对各分行在总行公布基准利率基础上的浮动权限。
(三)操作风险管理改革的对策
基于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和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要解决上述问题,建立起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要求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确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我国商业银行应从以定性为主的传统风险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式转变,树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综合管理的理念,积极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的银行管理精髓,打造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使高层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对各自业务部门防范操作风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责任,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活动被很好地理解和执行。
论文录入:华东论文网 责任编辑:华东论文网 |
|
上一篇论文: 我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下一篇论文: 没有了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